由觀光身分轉學生身分越來越難
移民局於2002年4月10日宣布有關學生身分申請的規定(Interim
Rule,意即「暫行規則」http://www.ilw.com/lawyers/immigdaily/ins_news/2002,0410-Changes.shtm,正式的規定還要等政府的最後公佈),進一步嚴格管制外國學生的簽證,使得持B非移民簽證入境美國的人,比以前難在美國轉換成學生身分。
根據立即生效的新規定,以B簽證觀光簽證入境美國的外國人,如果想留在美國唸書,必須在上學以前,先獲得轉換成學生身份(F或是M)的批准。這項新規定在2002年4月12日聯邦公報(Federal
Register)出版後立即生效。
在此新規定生效以前,持有觀光旅遊簽證來美的外國人,可以申請改變為學生身分,並先入學讀書,等候移民局的批准。原因是移民局的審核需要等待相當久的時間,而批准的時間往往又對不上學校開課時間。
自2002年4月12日起的新措施主要目的是,確保想在美國以學生身分念書的申請人,已經通過了相關的安全檢查。而相關的措施還包括了移民局希望能夠在60天之內,能夠審核完成轉成學生身份的申請。
至於在2002年4月12日新暫行規則正式實施以前,就已經身在美國的B身分外國觀光客,仍適用之前的規則,所以,還是可以依照舊規則,繼續未完成的課業。
此外,這項暫行規則,並不影響或限制其他維持合法非移民身份的人,上課作學生。
(May
30, 2002)
本文由許俊良律師執筆,目的是提供資訊,而非法律建議,在未與專業律師諮詢以前,請勿當作個案的行事依據。由於法律更動頻繁,所有法律相關資訊,請以官方公佈之資料為準,許俊良律師不對本網內容之時效及完整性提供任何擔保。©
2002 by SHEU, Jiunn-Liang, Esq., All Rights Reserved. 2211 S. Hacienda Blvd.,
#100L, Hacienda Hts., CA 91745
Phone:
626-369-1719
Facsimile:
626-369-1739 E-Mail: sheulaw@hotmail.com。